1.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商服务里面的注册登记?
工商登记是政府在对申请人进入市场的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注册登记确认申请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资格,使其获得实际营业权的各项活动的总称。
依据法律规定和企业设立登记的程序不同,分为下面几种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登记单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营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营业单位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
增减资指注册登记时的注册资本金,根据经营需要,增加或减少。
变更就是对注册登记内容有所变动时,需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如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变动等。
改制主要指企业,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 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2. 公司注册资金能更改吗?
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现有的公司的信息都可以在工商做更改的、,减少注册资金叫撤资,增加,、叫增资。更改地址叫变更注册地。
根据以上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是不一样的,一般营业执照上显示的内容是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也就是说可以修改,变更注册资本也只两种,一是增加注册资本,二是减少注册资本。
最低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2014年2月18日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3万元限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2014年2月18日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2014年2月18日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
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
3. 请问现在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永远不需验资了吗?
一、现在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永远不需验资了吗?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登记注册公司时,不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除特殊情况,也对注册资金数额不再作出限制。
至于需不需要验资,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企业如果有融资或上市等情况出现时应需要验资。 二、是否可以随意填写注册资本金数额?
不可以。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但是,新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即要求公司股东缴足自己认缴的注册资金。 三、责任处罚 新《公司法》对虚报注册资本、未缴足、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四、总结 根据工商部门规定,现虽然取消了企业年检,但每年要求企业在网上公示时会填报认缴和实缴金额,虚假出资,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在注册公司时请不要随意填写注册资本金额。
4. 公司注册资金有何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的条件,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的限制,也就是说投资者零资金也能注册公司。
5. 注册公司如何验资?
一、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吗1、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根据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

2、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的人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并不一定真的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不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的话,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二、哪些情况需要验资
1、设立验资:新成立公司,公司的名称确定下来,去银行开验资户,存入注册资金后就需要去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2、变更验资:公司成立一阵子后,决定增资时,去银行开一般户存入增资款后,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3、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三、验资的适用范围
1、在被审验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2、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4、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6、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7、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综上所述自从2014年国家新规实施以后创业中的你可以暂时不用为公司注册资金、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而发愁。但是毕竟国家政策落实需要时间,有的地方可能已经实施新规但有的地方仍旧还未实施。并且新规下容易出现空壳公司,这时如果能够提供提供验资报告势必会增加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可信度。
6. 公司的注册资金需要全部缴纳吗?
不需要的。
我国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已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